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放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凡年满18岁(户籍不限)且无禁忌症的人员均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18岁及以上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本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于8月1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1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四、建筑、厂矿、客运、公共场所、个体门店等服务行业业主(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限期整改到位。 五、假期返乡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疫苗接种。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六、自8月10日起,全县车站、学校、医院、宾馆、商超、影剧院、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查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或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监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全面落实。未接种新冠疫苗者,原则上不得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不得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七、各乡镇、城市社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做好本辖区疫苗接种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时、准确向行业部门、单位反馈所属行业未接种人员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及监管对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追责。 八、广大居民要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来源: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富强戴鹏飞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薛婷婷 冬瓜手游 http://www.donggua.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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