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账户
安格拉商贸网

自媒体资讯干货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立即登录

如尚未注册?

加入我们
  • 客服电话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xjubao@163.com
  • APP下载

    安格拉商贸网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安格拉商贸网公众号

安格拉商贸网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2021-09-06 发布于 安格拉商贸网
理论电影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

(文章来源:e公司)

文章来源:e公司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阅读

  • 安格拉商贸网
    1970-01-01
  • 安格拉商贸网
    1970-01-01
  • 安格拉商贸网
    1970-01-01
  • 安格拉商贸网
    1970-01-01
  • 安格拉商贸网
    1970-01-01
  • 安格拉商贸网
    1970-01-01
安格拉商贸网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

相关分类
热点推荐
关注我们
安格拉商贸网与您同行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客服邮箱:xjubao@163.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安格拉商贸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安格拉商贸网 X1.0@ 201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