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排行 近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A301报告厅举办的以“人口结构与人口流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告诉我们什么?”为主题的论坛上,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从人口变迁和人口流动的角度进行解读。 陆铭长期从事有关城乡发展和中国人口的研究,他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看出两点趋势:城镇化率64%,高于以往历史时期;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的趋势远超预期。通过上海与广东的数据对比,以及中美日三国的数据对比,陆铭认为我国的人口政策尤其特大超大城市亟待调整。 为了促进人口自由流动,使我国人均GDP差距缩小到美国和日本的水平,陆铭建议进行以下四方面的政策改革: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特大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在‘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长期稳定居住和就业人群的落户进程。城乡间和地区间更为自由的人口流动,可对冲人口红利总量下降的负面影响,缓解城市(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大城市)的劳动力短缺。陆铭表示。 二是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为优势地区提供发展空间),推动土地计划指标更加合理化,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使土地和住房供应与人口流动方向一致,真正做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在人口持续增长和房价高企的城市增加建设用地供应,加强低效利用的工业和商服用地向住宅用地灵活转换,建设更多商品房和公租房。 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重点是农村人口子女)的教育投入。在超大城市,建议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协同,增加教育投入,建议整个国家尽快推行12年义务教育,推动外来人口子女在父母工作地接受高中教育。 四是收缩城市和农村减量规划,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在条件好的地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更多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引导公共服务向中心城区集中。此外,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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