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未按规定按时全额解缴收缴的假币;2。越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5。存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核准备案;6。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期限备案;7。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中未按要求公开纠纷处理方式及投诉途径。 郭瑾华、陈忠、宫宇唯、刘云翔、徐峰、杨建辉、马宁、陈湘宁为被处罚当事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对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处罚款人民币91.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黄辉东、桂芳各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同年9月,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致贷款形成不良,产生信用风险被罚款25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卓跃新闻网 https://www.zhuoyue5.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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