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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入住物业费如何收取?

2022-01-15 发布于 安格拉商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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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媒体记者张捷

  晚报讯新房未装修、未入住,是否可减免相应物业费?12月3日,市民黄女士向晚报咨询,她于一年前在柳东新区一小区购买了新房,因房屋暂时处于闲置状态,一年来未缴纳物业费。近期,小区物业方一直打电话催缴物业费,对此,她想了解未入住新房物业费该如何收取。

  黄女士认为,她和家人未入住新房,也没有享受相应物业服务,是否有相关规定,可减免物业费?

  对于市民的疑问,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回复:物业方所提供的服务是针对公共部位的,不会因为房屋空置而停止服务。

  依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物业费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的,业主负有连带责任。此外,该《条例》在业主的义务中明确规定“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由此,房屋未入住不是少交或不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无论房屋是否空置,其公共设施仍然在正常运行并产生能耗,物业方对公共部位的服务并未停止,因此,业主应依法正常缴纳物业费。

(文章来源:柳州晚报)

文章来源: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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